問:我該如何辦理簽證?
答:收到中原大學入學通知書(Admission Letter)後,由本人持入學通知書(Admission Letter),到當地的台灣大使館、台灣領事館、或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y and Culture Office)申請六十天的簽證(Visitor Visa)。
※到台灣後,可以申請兩次六十天的延長簽證(Extension)
※在中文會話班連續就讀四個月以上,可至外交部申請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再至移民署換居留證(ARC),於兩年內可不限次數延長在台期限。
問:我什麼時候需要延長簽證?
答:到期日前7天。例如:如果您於2016年2月20日來到台灣,並且停留時間為60天,則意味著您可以在2016年4月20日之前停留在台灣。切記在此日期之前延期簽證,延期時間為60〜90天。
*訪客簽證只能延長兩次。
問:延期簽證要準備什麼?
答:請帶你的護照、成績與出席紀錄,並填寫好外國人居留案件申請表,到桃園移民署延期簽證。移民署可能視個案要求出示其他文件,如:居住證明書或在台居住人之身分證。
*延長簽證申請:
本中心提供相關文件予外籍生辦理居留簽證及外僑居留證。請學生於預計取件前三天向中心登記。
(一) 來台後延長簽證
申請單位: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桃園市服務站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06 號 1 樓
桃園市服務站電話:03-3314830、03-3310409、03-3311098
(二)申請延簽所需文件
1. 護照
2. 在學證明書正本(本中心提供)
3. 出缺席證明一份(本中心提供,一學期缺課含請假時數不得超過上課總時數之四分之一。)
【注意】已經過期的簽證若想再延長,審核將無法通過,申請人並會被要求罰款與離境辦理簽證。最多只可以延長簽證兩次,之後可選擇離開台灣或申請居留證。
問:延期要多少錢?
答:免費。
問:什麼時候可以申請ARC?
答:申請者必須在上課至少四個月以上,並已預付下學期之學費 (一學期為三個月),就可上外交部網頁填寫「居留證申請表」,填寫完成後即可提出申請,(找一個台灣朋友當保證人將對申請有幫助)。申請時間至少三天以上。也就是說,從上中文課的第一天開始計算,4個月以後可以申請居留證。請準備以下資料到台北外交部申請居留簽證,申請到居留簽證以後到桃園移民署拿居留證。居留證效期可以不限次數延期。
問:申請ARC需要什麼?
答:
步驟一:至外交部申請居留簽證,上網填資料(外交部領事局→簽證→線上填寫申請表→一般簽證申請)
申請單位:外交部領事局
外交部領事局地址:台北市濟南路一段二之二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三至五樓
外交部領事局電話:(02) 2343-2885,(02) 2343-2895
所需文件:
✔護照及影本(效期6個月以上且須有空白頁)
✔2英寸照片* 2(彩色白色背景)
✔入學證明(下學期註冊)
✔成績單記錄(前兩個學期)
✔財務證明(在台灣任何銀行或郵局中至少有80,000新台幣的證明)
✔健康證明(最近3個月內由行政院衛生署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檢查項目應包括:X光肺部檢查(大片攝影)、HIV抗體檢查、腸內寄生蟲(含痢疾阿米巴等原蟲)糞便檢查、一般體格檢查(含精神狀態)、癩病檢查及女性年齡滿15歲以上未滿50歲者(含已婚及未婚)應檢具德國麻疹抗體陽性檢驗報告或提供德國麻疹預防接種證明。檢查表格請見「申請表下載」。(體檢費用約新台幣1,600元)
✔中文學習計劃
✔簽證申請表(在線:外交部→簽證→在線申請表→通用簽證申請)
✔簽證費用為新台幣3,000元,請保管好收據。
步驟二:至內政部移民署換發外僑居留證(居留簽證簽發日起15日內領取)
申請單位: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桃園市服務站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06號1樓
桃園市服務站電話:03-3314830、03-3310409、03-3311098
所需文件:
✔護照正本。
✔在學證明書(本中心提供)。
✔ 出缺席證明(本中心提供)。
✔四張照片。
✔申請費:新台幣1,000元整
問:什麼時候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證?
答:在台灣學習超過一年後,您可以向勞動部申請。
*重要地址:
台北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3~5樓
桃園移民署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06號
桃園健保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3段525號